扬州大学2025年港澳台侨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2025-03-28联考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2025年港澳台侨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2025年港澳台侨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5-03-11浏览次数:103
一、录取
我校2025年度将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择优录取。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相关费用清单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
四、其它
1.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当年的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2.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3.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五、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联系人:童苏阳老师
电话:0514-87978286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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