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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华侨生联考招生简章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2024-05-25港澳台华侨生联考招生简章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一、学校简介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办于1952年的苏南镇江商业学校,是新中国成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一、学校简介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办于1952年的苏南镇江商业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江苏独立创办商科教育的开端,2002年由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和江苏省商业学校改建为高职院校,2007年入选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入选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至2018年先后入选江苏省高水平、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江宁、光华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近1.4万人;学校对接现代商贸流通、健康养老服务、财务管理和金融科技服务、文化创意、文化旅游、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建有2个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和3个校级专业群,覆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学科门类。学校以群建院、以群强院,建设数字商务学院、健康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金融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和物联网与智能工程学院,另设有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雅全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12个教学机构。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现代服务业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领跑者”的建设目标,推进培养模式与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近年来,学校获国家教学成果奖4项、全国教材建设奖3项,“十四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2部、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6门,主持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3个;建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等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入选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工信部产教融合型专业试点院校、全国现代服务业产教融合试验区、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等。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屡获佳绩;毕业生讲诚信、善沟通、懂经营、会创业,受到社会好评。学校荣获全国健康学校、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试点单位、教育部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项目试点院校、江苏省绿色学校、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江苏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称号。

学校加强科研队伍与科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建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工程研发中心3个,省级大学科技园、省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连续三年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拥有省级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协同创新基地。

学校推进大学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打造特色专业文化。鼓励师生践行校训,坚守教风、学风,弘扬校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建有云锦、金箔非遗文化传承与创新研发中心;打造“雷锋精神传承工作室”“劳模工作室”“苏商大讲堂”,将“厚德、崇文、实业、创新”新苏商精神与先进产业文化融入校园;原创文艺作品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屡获佳绩。

学校拓展国际合作交流,多渠道推进海外办学,连续三年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建有“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江苏省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牵头搭建“中芬养老国际联盟”;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全日制留学生,服务“走出去”中资企业开办海外分校;入选江苏首批招收港澳台专科学生院校、江苏省涉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江苏高校“郑和学院”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办学70多年来,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近20万名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管理骨干与专业人才,赢得“江苏商界黄埔军校”“现代服务业人才摇篮”的美誉。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锚准“立足商贸、面向现代服务业,顺应数字经济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办学定位,以“631”高质量发展计划为引领,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建设成为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而不懈奋斗。

二、招生名额及专业

1.2024年学校港澳台地区招生计划为20人,每专业录取学生数上限5人。

2.2024年我校拟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的专业如下,申请者可选择3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填报。

 

序号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院系

收费标准(元/年)

学制

备注

1

电子商务

530701

数字商务学院

4700

3

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骨干专业;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专业;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专业。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530501

数字商务学院

4700

3

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专业;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专业。

3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590302

健康学院、老年产业管理学院

4700

3

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骨干专业;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专业;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江苏省“十四五”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4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会计学院

4700

3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骨干专业;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专业;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江苏省“十四五”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5

金融服务与管理

530201

金融学院

4700

3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专业。

6

旅游管理

540101

文化旅游学院

4700

3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骨干专业;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项目。

7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智能工程学院

5300

3

江苏省2019年高等学校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港澳台学生招生录取规程

 

一、组织机构

设立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港澳台学生招收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内港澳台学生招收和管理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审核港澳台学生招收和管理等重要事宜,对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至7月10日。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vicgatzs@163.com,邮件主题: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学校指定网址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扫码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申请材料发送指定邮箱(原件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可修改基本资料。

报名材料如下:(其中1-6的材料发送至邮箱、7扫码填写)

1.报名表:考生填写港澳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

2.免冠证件照(本人近6个月内拍摄证件用标准照。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头像轮廓清晰,大小500kb左右,格式:图片JPG);

3.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相关居住证明的扫描件;

4.身份证扫描件;

5.经考生签名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报名系统内下载附件2);

6. 高中阶段其他证明考生经历或能力的证明材料(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等)。

7.考生微信扫码填写个人信息。

录取办法

1.资格审核(由本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受理,就申请资格进行初审)

原则:认同一个中国原则,拥护祖国统一。

首轮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5月1日至7月10日。

征集志愿审核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20日。

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必要时,学校将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初审合格后,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需回复确认是否参加学校面试。

2.面试:

我校将通过邮件和电话等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具体安排。

3.笔试:

学生需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考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

3.录取:

最终成绩按照总成绩(面试30%+笔试70%),遵循志愿从高往低录取。

4.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一轮和第二轮(征集志愿)全部完成后,我校将安排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届时将和考生通过邮件方式再次确认邮寄地址,请关注邮件通知。

5.工作纪律:录取工作接受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择优录取。如有违规操作,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举报,书面形式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到我校监督办公室,联系电话:0086-025-52710757。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四、入学相关说明

1.录取学生须持《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上指定时间到校注册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获准。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一周内无故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入学报到时,录取学生须提供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学费及住宿费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1500元人民币)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六、其他

1.培养形式:港澳台地区学生皆并入内地(祖国大陆)统招生共同培养。

2.入学与在校管理港澳台地区学生学籍由学校注册并统一管理。港澳台地区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休学、复学等事宜参照学校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的相关规定。

3.奖助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等享有奖助学金政策及待遇。具体办法参照我校相关规定。

4.证书种类: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联 系 人:杨老师、王老师

      办公电话:0086-025-52710368

电子邮箱:jvicgatzs@163.com

(提出申请后请务必及时邮件或电话确认)

学校网址:https://www.jvic.edu.cn/

地    址: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邮    编:211168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所有。

 

附件1  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docx附件2  2024港澳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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