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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华侨生联考招生简章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招收港澳台学生 招生简章

2024-05-25港澳台华侨生联考招生简章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收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01学校性质、地址(一)学院名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代码:12629(国标代码)(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四)办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招收港澳台学生

招生简章

01

学校性质、地址

(一)学院名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2629(国标代码)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制:三年

(六)地址:

翔安校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4566号

思明校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

02

学校简介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隶属福建省教育厅,1920年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历经集美学校水产科、集美高级水产航海学校、集美水产专科学校和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等办学阶段,是我国最早培养水产航海技术人才的摇篮之一。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以“诚毅”为校训,弘扬嘉庚精神,为国家和福建海洋产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优秀校友遍及全国各地和世界五洲,在海内外享有广泛声誉。2000年4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为学校题词“春风化雨桃李满园”,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寄予厚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等国家、部、省领导先后来校考察调研,充分肯定学校建设成效。在2023年校友会艾瑞深全国高职院校排行榜中,学校位列全国第三类(行业类)高职院校第10位,排名蝉联福建省第一。

学校现有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2余亩,设有航海学院、海洋生物学院、海洋机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商贸学院、海洋文化与旅游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航海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水产养殖、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43个专业。在校学生1.1万人,非学历教育学生每年2万多人次。拥有国家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省优秀教师4名,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专业带头人11名,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5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4人。建有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等校内实训室及各种仿真实训室16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74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2个。拥有图书总量155.76万册。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办学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对接国际海事公约组织标准的国际船员体系专业认证和IEET悉尼协议专业认证,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聘请加拿大Edward McBean院士、肖惠宁院士等40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兼职或特聘教授;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华侨华人后裔留学生。获批“厦门金砖新工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智慧渔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获教育部批准为教育援外项目,与宏东渔业共建中国水产技术非洲教育培训中心。

新百年,新使命,新征程。学校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谨记习近平总书记“春风化雨 桃李满园”的殷切嘱托,弘扬嘉庚精神,秉承“诚毅”校训,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开放融合,着力为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术技能人才和社会培训、应用技术研发、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多样化社会服务,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海洋大学,实现校主陈嘉庚先生“开拓海洋、挽回海权、培育专才”的建校初心而努力奋斗。

03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自主招收港澳台学生

(1)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考生;

(2)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考生;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文化程度。

2.依据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4)2024年台湾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报名申请材料

1.自主招收港澳台学生

(1)有效的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并于开学报到时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3)《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收港澳台学生报名表》(附件1,请完整填写);

(4)若有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请附获奖证书影印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

(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请完整填写);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并于开学报到时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5)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及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附件5);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04

招生专业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海洋生物学院

410401

水产养殖技术

2

海洋生物学院

490101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3

国际商贸学院

530502

国际商务

4

国际商贸学院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5

海洋文化与旅游学院

570302

休闲体育

(备注:上述所有专业学制三年)

05

审核及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直接开展,不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开展名额预定、培训、有偿咨询等,请考生和家长谨慎甄别不实信息。

(一)审核

1.自主招收港澳台学生

考生于2024年7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cooperation@xmoc.edu.cn;邮件主题:自主招收-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扫描二维码(附件2)提交报名信息。学校将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需接受学校的线上笔试(命题作文和数学)和线上面试。学校将通过邮件和电话形式通知笔试和面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2.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

考生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cooperation@xmoc.edu.cn;邮件主题:统测成绩招收-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扫描二维码)(附件4)提交报名信息。学校将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录取

学校将根据统测成绩、报名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注册等相关手续。

(三)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06

入学报到与身体检查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我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申请商转其他专业。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高中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07

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08

奖助学金

学生入学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可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相关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港澳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办法参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09

培养、管理及毕业

(一)培养与管理

1.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港澳台学生学籍由学校注册、并入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统一管理。港澳台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休学、复学等事宜参照学校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的相关规定。

(二)毕业

学生在规定期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个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数,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我校颁发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10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4566号

邮编:361100

联系电话:0592-7769209 

传真:0592-7769209

E-mail:cooperation@xmo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xmoc.edu.cn/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xmoc.edu.cn/ 

11

附则

(一)本招生简章由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二)附件

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收港澳台学生报名表》

2. 自主招生招收港澳台学生报名二维码

3.《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

4. 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报名二维码

5.《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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