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华侨生联考招生简章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Minjiang Teachers College)(国标代码:14490)是以师范类、医学类专业为重点,非师范类专业协调发展,培养基础教育、卫生健康以及其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公办学校。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创办于1903年被誉为“闽师之源”的全闽师范学堂。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史中,培养了冰心、林默涵等许多享誉海内外的专家学者、仁人志士,以及时代楷模吕榕麟等千名校长、万名教师。习近平总书记任福州市委书记期间曾为我校题词“严谨治学,桃李芬芳”。
学校为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旗山、仓山、甘蔗、福清等校区,占地1174.28亩,建筑面积37.34万平方米。设有小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外语商贸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数字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化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医护学院、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目前,学校开设师范类、工科类、艺术类、医护类专业40个,全日制在校生1.1万余人,非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
学校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承担福州市委、市政府“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重点项目。学校推进双语商贸人才订单式培养,深化校企协同育人,率先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开办应用外语(马来语+商贸)、应用外语(柬埔寨语+商贸)等专业,以适应我省与东南亚地区经贸往来日益密切的新形势,满足走出去的企业对掌握东南亚地区语种人才的需求。其中马来语专业被列为福州市委市政府“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的重点建设项目。
同时,作为东南亚重要祖籍地,坚持以华文教育、华语传播和中华文化滋养为重点,学校常态化开展对东南亚国家华文师资培训和教育文化交流活动。学校获得“福建省海外华文教育基地”,并经由福州市外侨办批准,成立“福州市东南亚华文师资培训中心”和“福州市海外华裔青少年祖籍地文化交流培训中心”。2018年8月学校与柬埔寨福建总商会合作,在金边设立“中柬华文师资培训中心”,组建海外师资培训团队,提供特色培训教材。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2023年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招收港澳台侨学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二、入学申请资格
1.拥护祖国统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港澳地区申请人,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申请人,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申请者,申请人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申请人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1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申请人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申请人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3.申请人所持证件须与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报名申请材料
1.根据申请人个人身份类型提交个人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华侨申请人父母及本人的证明材料等(证件均必须在有效期内)。
2.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扫描件。往届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扫描件。持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扫描件,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3.《港澳台侨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如实填写,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4.护照尺寸白底照片(JPG格式,不低于390*567像素)。
5.若有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请附获奖证书扫描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①上述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均需为文件原件的PDF彩色扫描件;②上述所有材料语言均需为中文或英文版。如原件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③申请时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如若被录取,须在报到时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备注2:申请人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审核、面试及录取
1.材料发送:2023年3月31日前将报名表格与相关申请材料打包压缩,将压缩包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011402@fzmjtc.cn,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地区-港澳台学生入学申请材料。(命名示例:李磊-台湾-港澳台学生入学申请)
2.初审:学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3.面试:学校于4月下旬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届时将通知考生本人。
4.录取:学校根据申请材料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报送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寄送《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及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3.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4.申请人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学费
软件技术8000元/学年,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为7200元/学年,助产、护理、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为6600元/学年,其余各专业统一为每年6000元/学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2.住宿费
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旗山校区宿舍六人间,住宿费为970元/人/年。仓山校区宿舍四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人/年。福清校区宿舍六人间,住宿费为870元/人/年,四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人/年。甘蔗校区宿舍四人间,住宿费为800元/人/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3.奖、助学金
港澳学生入学就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
七、其他
1.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港澳台学生应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我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3.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章程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际教育学院
电话:(0591)23531879
传真:(0591)23531879
电子邮件:011402@fzmjtc.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南路1号
邮编:350100
网址:http://www.fzmj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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