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华侨生联考艺术体育专区
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华侨港澳台联招招生简章
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华侨港澳台联招招生简章
西安音乐学院
2024年华侨港澳台联招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4年西安音乐学院将通过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择优选拔招收华侨港澳台高中毕业生。
1 学校简介
西安音乐学院是一所培养音乐艺术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音乐专业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49年10月,与共和国同龄。前身是贺龙元帅1948年在晋绥边区创建的“西北人民艺术学校”,是为适应解放大西北战略培养文艺干部应运而生。1949年随解放军西渡黄河迁至西安,定名为“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1950年改称“西北艺术学院”;1953年调整为“西北艺术专科学校”;1956年学校音乐、美术两系分别建校,音乐系改建为“西安音乐专科学校”;1957年学校整体搬迁至西安市南郊雁塔区长安中路现址;1960年正式定名为西安音乐学院,至改革开放前一度更名为陕西艺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恢复西安音乐学院建制。
在近75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艰苦创业、弦歌不辍,秉承“明德教化、乐音至善”校训,积淀形成了“和而不同、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为西北、全国乃至世界输送了3万余名高素质的音乐艺术工作者和音乐教育工作者,涌现出赵季平、鲁日融、乔建中、和慧、阎惠昌、吕继宏等一大批活跃于国内外乐坛的著名作曲家、教育家、歌唱家和指挥家,为陕西和西北地区建立完整的高等音乐教育体系,为弘扬民族音乐艺术、普及世界优秀音乐、繁荣我国音乐文化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被誉为“大西北音乐人才的摇篮”、研究传播陕西音乐文化的基地和全国影视音乐创作的重镇。
学校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东临巍巍大雁塔,西通丝路起点,北依长安古城南门,南接大兴善寺。学校占地总面积89548.2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90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011人,教职工620人。专任教师421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教育部音乐与舞蹈学科、艺术学理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文化部优秀专家”2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省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8人,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2个,省“三五人才”、“人文英才”、“六个一批”人才7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省高校“青年杰出人才”7人,“二级教授”16人,“三级教授”9人。目前,学校设有作曲系、人文学院、钢琴系、管弦系、民族器乐系、声乐系、现代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另设有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一带一路”音乐文化高等研究院、图书馆、艺术中心、艺术博物馆、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培训考级中心、陕西交响乐团等直属(附属)单位。还设有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西安鼓乐艺术团、秦筝艺术团、青年艺术团等大学生艺术实践团体。“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为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现拥有1个艺术学一级学科和音乐、舞蹈两个专业领域,其中“音乐与舞蹈学”所辖“长安乐派研究”为省级特色学科。设有1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1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学校全部84个专业方向。课程建设方面现有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个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威尔第国际声乐比赛金奖;意大利中提琴比赛特等奖;国际双簧管乐器协会比赛一等奖;中国音乐金钟奖美声唱法金奖、合唱金奖;中国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音乐金唱片奖;CCTV电视歌手大奖赛美声唱法金奖、合唱银奖;CCTV钢琴小提琴大赛钢琴金奖;CCTV电视舞蹈大奖赛铜奖;文化部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一、二等奖等多个重要奖项。近5年,通过学校参加社会业余音乐培训考级人数达38万人次,极大地促进了社会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学校十分重视艺术实践及国际音乐文化交流,先后与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六十多所大学、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先后被评为陕西省“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民主管理先进单位”、“重点学科建设先进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始终秉承立足陕西、服务西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服务和发展路径。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特色发展、高地建设、国际视野,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道路。坚持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淀形成了以周秦汉唐音乐文化、陕甘宁边区红色音乐文化、西北区域音乐文化和秦派风格音乐文化为代表的办学传统。
面对新时代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崇高使命和神圣职责,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根中国大地办一流音乐院校,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守艺术“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心”的价值追求,踔厉奋发、守正创新,为加快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音乐学院而努力奋斗!
2 招生专业及学制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华侨港澳台本科生20人(根据生源情况,我校保留不录满权利),文理兼收。
注: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 全国联招报考方式
考生须符合《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公布的报名资格,并按照规定办理联招报名手续,统一参加2024年全国联招入学考试。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填报志愿和考试等情况,请考生统一登录报考网址获取详细信息。
(1)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
(2)《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公布网址:https://eea.gd.gov.cn
注:如考生未获得联招办组织的报名与考试资格,则参加我校的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4 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24: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港澳台考生专业考试实行线上报名。申请者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guojichu@xacom.edu.cn)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材料,邮件主题命名为“港澳台联招考生+姓名”。请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且可读可下载。
(1)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本人手签(同时提交Word版和带手写签名的pdf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其中港澳地区考生应提供: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台湾地区考生应提供: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正反面);华侨考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高中或同等学力学籍证明、在学成绩(需盖学校公章):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交毕业中学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在读证明)及高一至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提交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
(4)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本人经历或能力的证明材料
(5)证件用标准照电子版(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头像轮廓清晰)
(6)自我介绍视频:自我介绍需体现姓名、年龄、预报考专业、专业学习经历、职业规划等基本信息,语言为中文,时长在3分钟以内,不得过短或超时。
2.报考要求
考生报名一律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必须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发送至我校指定报名邮箱(guojichu@xacom.edu.cn)。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更改。
凡未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线上报名手续,或不按照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每人每专业100元人民币。汇款须注明“2024全国联招—姓名—申请专业”,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均不予退还;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汇款方式
收款方:西安音乐学院(Xi’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账 号:611301051010149441056
SWIFT:COMMCNSHIAN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CHANG’AN MIDDLE ROAD NO.85 XI’AN CHINA)
4.专业考试要求
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形式为视频考试,复试形式为线上面试。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参加专业初试,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视频或相关专业材料至指定邮箱(guojichu@xacom.edu.cn),我校将组织对专业材料进行评审考核;普通类3个专业考生(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无须参加专业初试。所有专业考生均需参加专业面试。
注:a.邮件主题格式:专业+姓名+考试作品,本人作品须一起压缩打包发送,命名为“姓名+考试作品”;b.专业初试、复试参照我校本科招生简章中有关要求进行,初、复试安排在五月下旬;c.已经通过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不再参加本次初试和复试,但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附件1-5至指定邮箱。
5 录取原则
2024年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行网上录取。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我校根据联招办的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被录取的学生应缴纳学费和其它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其中,我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及艺术与科技等艺术理论类专业学费为每人15000元/学年,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表演和舞蹈编导等艺术实践类专业学费为每人18000元/学年;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陕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参评校内各项奖学金及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7 新生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持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日期到学校报到。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
8 入学与身体审查
新生持加盖西安音乐学院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取消其入学资格。
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华侨学生的管理参照上述文件精神执行。
9 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及时发布信息。本简章由西安音乐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10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xacom.edu.cn/
联系部门:西安音乐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邮政编码:710061
电话:+86-29-88667064
邮箱:guojichu@xacom.edu.cn
11 相关附件
附件-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港澳台联招考生申请表
(长按或扫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