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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联招 | 华侨大学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报读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考核要求的通知
全国联招 | 华侨大学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报读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考核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 14:42:50 浏览量:2449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凡2024年报考华侨大学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全国联招考生,均须进行“术科”考核。现将我校考核方案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我校不安排专门面试,但报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提交相关科目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接受“术科”水平考核。证明材料须连同经本人签名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作品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表》,报送至华侨大学招生处。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证明材料要求 |
材料提交方式 |
1 |
040201 |
体育教育 |
考生高中阶段参加赛事级别最高的体育类竞赛的有关资料(清晰电子扫描件): 1.竞赛/测试成绩证明; 2.运动员等级证书; 3.获奖证书等。 |
1.证明材料连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hqdxjwzs@sina.com。 2.邮件主题以“全国联招+考生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电话号码”命名。 |
2 |
130202 |
音乐学 |
考生须提交视频作品1份,具体要求如下: 1.录制时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2.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米,性别*,演唱曲目为****”);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须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录像中不得出现其它内容,录制完成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后期处理; 4.只允许上传1个MP4格式的录像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5.如有本人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可连同视频材料一同寄送。 |
邮件寄送: 证明材料连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通过顺丰快递形式寄送U盘致华侨大学招生处(不接受邮资到付),U盘表面须贴上标签并注明“全国联招+考生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电话号码” |
3 |
130205 |
舞蹈学 |
||
4 |
130401 |
美术学 (含绘本) |
考生须提交本人美术作品2件,其中必选作品1件,自选作品1件: 1.必选作品要求:人物头像素描;25岁左右男性3/4左侧脸头像;8开素描纸竖式构图;以铅笔或碳笔绘图; 2.自选作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世界”为主题,自主创作,纸张大小8开,其他不限; 3.如有本人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可连同作品一同寄送。 |
邮件寄送: 证明材料连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通过顺丰快递形式寄送至华侨大学招生处(不接受邮资到付)作品背面注明“全国联招+考生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电话号码” |
5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数字媒体) |
||
6 |
130504 |
产品设计(产品艺设、家具与室内) |
二、材料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截止(以邮戳或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未在此时间范围内提交的作品原则上不予参加“术科”考核。
三、其他说明
1.所有提交作品不予退还,如需留存,请自行备份。
2.根据《通知》要求,未及时提交相关“术科”考核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我校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
3.证明材料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且符合证明材料要求。如发现雷同卷,则一并取消雷同卷成绩。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复试,专业达不到要求取消录取资格,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4.合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c.hqu.edu.cn/index.htm)公示。
5.证明材料报送地址:
电子邮箱:hqdxjwzs@sina.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招生处);收件人:华侨大学招生处外招科。
咨询电话:0595-22695678。
附件:
华侨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考核证明材料承诺书
华侨大学招生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