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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2日 17:34 作者: 来源: 浏览:1113次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联合招收
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2日 17:34 作者: 来源: 浏览:1113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四川美术学院(英文名称:Sichuan Fine Arts Institute,国家标准代码:10655)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美术学院。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黄桷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和虎溪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两个校区。
第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四川美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四川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表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有关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招生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的决议,组织领导学校普通本科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网址:https://eea.gd.gov.cn/tzgg/content/post_4357598.html)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
(四)全国联招考生报名资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
(五)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本年度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学制、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科学制定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2024年学校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全日制本科学生42人,其中文科40人,理科2人。学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的权利。招生专业如下:
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
第五章 联招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联招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以《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及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s://www.eeagd.edu.cn/lzks)或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公告为准。
第六章 专业考试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15:00至2024年3月14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参加学校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的考生,只能在造型类、设计类中选择一类报考,不可兼报。
(三)报名考试费:220元/人。
报名期间,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取消报名并申请退费。报名截止即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和安排考试资源,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四)考生应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报名期间,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流程
1.进入报名系统
方式一:关注“川美招生”微信公众号→点击“本科报名”→点击“本科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
方式二:进入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https://www.scfai.edu.cn/zsb/)→点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入报名系统。
2.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注册、登录报名系统(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考类别→点击选报类别→报名确定→点击提交报考→缴费→在“报考情况查询”查询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如状态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成功)。
第二步:报考资料上传和准考证打印。
下载艺术升APP→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考”栏目→选择“报考资料上传”菜单→按照上传要求进行报考资料上传→等待审核报考资料通过→登录网页报名系统→选择打印中心→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日期:2024年3月28日10:00—2024年3月30日18:00。
报名缴费成功即视为确认参加考试。未上传报考资料或报考资料审核未通过的,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专业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现场考试
(二)考试地点:四川美术学院虎溪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详见https://www.scfai.edu.cn/zsb/info/1002/3053.htm。
第十四条 专业考试按专业综合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造型类专业综合分=素描X40%+色彩X35%+命题创作X25%
设计类专业综合分=素描X30%+色彩X30%+设计基础X40%
第十五条 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纪律和《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规则》《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诚信考试。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条款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综合分达到学校划定的对应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全国联招成绩总分达到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区分文理,在投档考生中按全国联招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全国联招成绩总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中文英语数学总分、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招考类别下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八章 入 学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录取新生将于2024年9月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本章程如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保留因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未在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任何中学建立生源或生源培训基地。学校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以学校或学校委托名义进行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我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简章、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变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四川美术学院对本章程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网址:https://www.scfai.edu.cn/zsb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川美招生
联系电话:023-65921056(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
邮箱:zs@scf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