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报读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考核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16:23:39 浏览量:473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联招〔2025〕2号)相关要求,凡2025年报考华侨大学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全国联招考生,均须进行“术科”考核。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拟安排计划如下,实际招生计划以最终公布为准。
艺术类包含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绘本)、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数字媒体)、产品设计(产品艺设、家具与室内)5个专业,总计划数18个,其中文史类计划数11个,理工类计划数7个。
体育类包含体育教育1个专业,总计划数2个,文史类计划数1个,理工类计划数1个。
二、考核要求
我校不安排面试,但报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提交相关科目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方式,接受“术科”水平考核。证明材料须连同经本人签名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作品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表》,报送至华侨大学招生处。
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证明材料要求 |
材料提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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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40201 |
体育教育 |
考生高中阶段参加赛事级别最高的体育类竞赛的有关资料(清晰电子扫描件): 1.竞赛/测试成绩证明; 2.运动员等级证书; 3.获奖证书等。 |
1.证明材料连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hquwz@hqu.edu.cn。 2.邮件主题以“全国联招+考生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电话号码”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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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0202 |
音乐学 |
考生须提交视频作品1份,具体要求如下: 1.录制时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后期处理; 2.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米,性别*,演唱曲目为****”);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须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录制完成; 4.只允许上传1个MP4格式的录像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5.如有本人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可连同视频材料一同寄送。 |
邮件寄送: 1.证明材料连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通过顺丰快递形式寄送U盘致华侨大学招生处(不接受邮资到付),U盘表面须贴上标签并注明“全国联招+考生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电话号码” 2.扫码填写调查问卷,登记邮递信息;未登记邮递信息的,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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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0205 |
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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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0401 |
美术学 (绘本) |
考生须提交本人美术作品2件,其中必选作品1件,自选作品1件: 1.必选作品要求:人物头像素描;青年女性3/4侧脸头像,要带有饰品(耳环、项链等)的元素;8开素描纸竖式构图;以铅笔或碳笔绘图; 2.自选作品:以“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为主题,自主创作,纸张大小8开,水性材料为主,其他不限; 3.如有本人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可连同作品一同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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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数字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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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0504 |
产品设计(产品艺设、家具与室内) |
三、材料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日截止(以快递单所示寄件时间或华侨大学招生处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未在此时间范围内提交的作品不予参加“术科”考核。
四、其他说明
1.所有提交作品不予退还,考生如需留存,请自行备份。
2.根据《通知》要求,未及时提交相关“术科”考核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我校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
3.证明材料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且符合证明材料要求。如发现雷同卷,则一并取消雷同卷成绩。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复试,专业达不到要求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4.合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中旬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c.hqu.edu.cn/index.htm)公示。
5.证明材料报送地址:
电子邮箱:hquwz@hqu.edu.cn
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
收件人:华侨大学招生处外招一科
咨询电话:0595-22695678。
附件:
华侨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考核证明材料承诺书
华侨大学招生处
2025年3月31日